山西阳泉盂县兴发煤业有限公司夹缝资源开发利用、修复及配套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HZB-2024-11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阳泉盂县兴发煤业有限公司 夹缝资源开发利用、修复及配套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已由 阳审批能源[2020]001号 文件批准建设, 山西阳泉盂县兴发煤业有限公司 委托 新中泰(山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2.2工程概况及总投资:
本次招标内容为矿区地面工程和厂区改造修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3座矿山开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矿区道路工程、洗煤厂及相关配套工程、矿区建筑(办公及宿舍)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厂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新建大门、室外改造(园林绿化、亮化及部分管网)、部分房屋修缮与室内装修、部分房屋拆除与新建),总投资约52亿元。
2.3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山西阳泉盂县兴发煤业有限公司 夹缝资源开发利用、修复及配套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该标段(包)内容包括:
可研编制:为夹缝资源开发利用、修复及配套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研究;
勘察部分:地形测绘、矿山生产地质勘察、矿山接替资源勘察和其他工程地质勘察;
设计部分:矿山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矿山开采设计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其他相关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报规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相关技术服务;
施工、采购、运营部分:按照建设单位确认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采购、安装、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相关工作(其中包括煤炭销售)。
2.4质量要求:
可研编制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编制深度满足业主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
2.5建设总工期:1095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可研编制、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可研编制资信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可研编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1)可研编制资信要求: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担任,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此次应以土建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领取文件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3.6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内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负责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西矿街62号红星影剧院二单元14层西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 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山西阳泉盂县兴发煤业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中泰(山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62号鸿峰商务大厦9楼9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智慧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西矿街62号红星影剧院二单元14层西户
联系人:郭女士 梅先生
电 话:17503459786
电子邮箱:sxzhxmj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